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信息公开

幼儿外出活动安全制度

发布日期:2017-04-12 16:12:31   来源:月亮船幼儿园   点击量:
1、严格执行外出活动前的申报制度,幼儿园组织的春(秋)游社会实践活动,事先必须经行政班子人员讨论通过,再向教育局有关部门申请,经过批准后方可组织进行,观摩电影和班组、班级组织的幼儿外出活动事先向园长室报告,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2、组织者应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对活动地点、交通工具、活动安全、活动管理、旅行社的服务和信誉等作严格的考察,认真安排,消除事故隐患,并制定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交分管领导审阅。
    3、每次幼儿园和班组组织的外出实践活动要落实一名行政领导亲自组织带队,带队领导外出前必须召开相关带队老师会议,做好分工,提出要求,明确带队教师的职责。
    4、活动前,带队领导须对各车辆号码进行校对,保证车况良好。
    5、外出活动中如遇突发情况,带队领导必须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同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以便控制事态的扩展。
    6、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