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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月亮船幼儿园部门安全责任书(组室部分)

发布日期:2017-04-12 16:10:17   来源:月亮船幼儿园   点击量: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落实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各部门的安全责任,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身心健康和幼儿园财产安全 ,根据上级统一要求,我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与各部门安全责任人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

1、加强组室安全工作的管理。各组室组长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部门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要认真及时地贯彻落实幼儿园安全工作要求和任务,对安全工作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2、加强组室安全工作的宣传与指导。指导本部门成员有计划地开展对教师、幼儿、

家长的安全知识教育,包括防范暴力事件、师生食物中毒事件、楼道拥挤事件、火灾事故、体育活动事故、校外集体活动事故等,增强对安全事件的防范意识、防范能力以及应急处理能力。

3、确保组室设施设备安全。经常注意本部门的建筑主体以及设施的安全,对幼儿活动场所、活动用品等要经常检查完好情况,如发现破损要及时处理,并报告总务处,填写报修申请单;如总务处接到报修单后没有及时修理,则立即报告园长室。

4、确保组室师生活动的安全。全面负责该部门幼儿生活、学习、运动、游戏各活动环节以及外出活动时的安全,该部门有安全事故发生的,马上在第一现场进行紧急处理,指挥该部门成员尽快保护好幼儿的安全。

5、确保组室安全防范工作的落实。及时排查本组室成员的身心健康情况;各组室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暴力、食物中毒、传染病、消防、失窃等事件发生,制定好突发事件防范与应急的预案。

6、加强组室安全工作的考核。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考核,切实执行安全隐患、事故报告制度,凡发现该部门存在安全隐患及发生安全事故,必须迅速向园长室报告,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以上各条作为幼儿园对部门安全工作责任人每学期及每月安全工作考核的依据。如因部门负责人工作疏忽,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和追究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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